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感染新冠是否影响备孕?产后还能母乳喂养吗?******
新华社哈尔滨1月9日电(记者杨思琪)感染新冠病毒是否影响备孕?孕妇感染后要怎么治疗?产后还能母乳喂养吗?……围绕这些热点问题,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产科主任黄明莉进行了解答。
“孕产妇感染新冠病毒后,症状和普通人群接近,主要是上呼吸道感染,比如咳嗽、咽痛、鼻塞、流涕、全身酸痛、发烧,病程一般为5天至7天。”黄明莉说,轻症者可以居家隔离、对症处理,注意多饮水、多休息,发烧时可采取物理降温,如温水擦浴等。如果体温升高达到38.5摄氏度及以上,可服用对乙酰氨基酚等退烧药,也可在咨询医生后适当服用一些中成药。
“本身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病的孕产妇要格外注意。”黄明莉建议,在选择药物时,一定要先咨询医生或药师,告知之前服用的药物,避免出现药物之间相互作用。如果有明显病情加重迹象,如胸痛、咳血、呼吸困难、呼吸次数增多,基础病加重,持续高烧超过39摄氏度,或者胎动异常、腹痛、阴道出血等,要及时到医院就诊。
孕妇感染后,必须在相应孕周范围内完成重要产检项目,可提前网上预约挂号,按照相关规定有序产检。为了避免增加交叉感染机会,非必要产检项目可选择延后。
“如果在临近预产期感染新冠,要提前了解医院相关要求。”黄明莉建议,如果一旦出现临产或先兆临产情况,请随时联系120急救车或乘私家车赶到医院。如果没有自然分娩禁忌症或其他剖宫产指征,可在医护人员监测下进行阴道分娩。
“孕产妇感染新冠或者曾经感染新冠,一般不会通过宫内传播给胎儿。”黄明莉介绍,感染期的产妇分娩后,如果母婴同室建议戴好口罩,但不建议在哺乳之外长时间密切接触,可使用布帘、屏风等物理屏障,不建议给新生儿戴口罩或采用塑料面屏等遮挡面部。
黄明莉说,对于轻症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在哺乳期感染的产妇,建议在母乳喂养时佩戴N95口罩,做好乳房、手部消毒。也可暂停直接哺乳,在消毒防护的情况下吸出乳汁,由他人使用奶瓶喂养。
受访人士指出,对于备孕人群,如不急于生育,建议备孕人群转阴且完善相关检查评估后再备孕。
此外,黄明莉提醒,孕产妇要加强自身防护,出门务必戴口罩,去医院就诊要戴N95口罩,随时携带免洗洗手液或消毒湿巾,就诊前尽量预先安排就诊时间,减少在医院停留时间,回家后妥善处理口罩,及时更换衣物、洗手洗脸,有条件的还可以选择远程医疗。